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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2:18:08
律师解析。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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