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54:14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一、行政监察法对于处分是如何规定的。《行政监察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1)警告。这是一种最轻的行政处分,适用于违反纪律经教育后不改正的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警告处分是一种应记入本人档案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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