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1:00:49
法律分析。工伤过度医疗能够拒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各地限定,工伤工人治疗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事项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准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过度医疗产生的不符合限定的医疗花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按谁认可谁承受的原则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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