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0:33:22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五)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一、保险理赔的条件;1、在索赔过程中,保险利益原则和诚信原则仍发挥重要作用。即。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