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0:23:51
律师分析。申请筹办民办中小学须报以下材料: (一)申办报告;(二)举办组织的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或举办者个人的身份、资历证明;(三)拟任校董及校董会主持人,拟聘校长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教师的资格、资历证明;(四)拟办学校的章程和发展规划;(五)教学场所、设施等校产证明;(六)办学资金的验资证明,以及举办者、校董会筹措经费的能力和条件的证明;(七)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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