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09:35:14
一、如何办理专利复审委托。(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二)复审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未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复审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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