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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09:26:22
做好征地信息公开的办法:(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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