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09:19:05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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