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09:02:22
肇事者未逃逸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自首,而应直接在第一法刑的量刑幅度内,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确定其应适用的刑罚。主要依据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条法条中,第一档法定刑适用于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未逃逸而听候有关机关处理的情形,一旦逃逸,法定刑即升格为第二甚至第三档。刑法规定“逃逸”加重处罚的目的不外乎两个。1、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抢救受害人,以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和生命安全。2、规劝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及时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以保证交通事故的有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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