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09:18:13
法律规定了一、二审中止审理的情形。一审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被告人患病、逃脱、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等;二审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法人终止等。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事实有重大问题、原告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中止诉讼后,原因消除后可以恢复诉讼。法律分析;一、二审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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