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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0:5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这时候的纠纷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双方若之前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无需再仲裁,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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