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0:48:48
法律分析。1.集中性原则,2.协同性原则,3.效益性原则,4.权变性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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