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10:53:19
法律分析。农业部、监察部《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从村务监督机构成员中推选产生,其成员数依村规模和理财工作量大小确定,一般为3至5人;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职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全面查帐核据,认真做好理财记录。对有疑问的帐据,请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进行解释说明。到户核对债权债务帐目时,由当事人签字盖章认可。各村(居)民主理财小组要汇总理财结果,形成民主理财小结。民主理财组要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上报,并公布民主理财结果。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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