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2:04:51
买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但出卖人无过错或无法定解除事由,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66条第2款,解除合同违约的一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除非另有约定。根据第577条规定,一方不履行或不符合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分析;买房合同签了可以反悔,但是出卖人无过错或者没有法定解除事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拓展延伸;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