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2:45:57
(一)有组织组织和管理规则: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老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规则。(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老师、管理人员。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训练工作经历。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训练工作经历。3、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5、专职老师通常不少于老师总数的1/。4,每个训练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理论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均应具有限定的老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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