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2:07:27
1、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转移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实物出资所需资料。1、设立企业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需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拟设立企业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委托代理人文件,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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