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20:57:38
律师分析。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对营利性医疗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药品零售企业,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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