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18:32:02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也要求,“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由此可见,老年人再婚也属于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是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及保护的。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都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或许正是考虑到老年人再婚容易在社会上引起的不好,法律才如此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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