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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8:5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年2月30日以200年第08号号公告发布了《2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录自20年月日起。《20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根据公告,20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49种涉630个税号,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20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37种涉563个税号。20年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麦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焦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目录自20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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