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01:35:40
当前,问题是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法院收到的离婚案件数在呈上升趋势,在离婚上对子女的问题也存在着越来越大的争议,双方都争着要小孩,更有甚者一方在争小孩的抚养权时,不要求对方支付费,但要求对方跟小孩断绝关系。笔者认为,现在离婚双方争小孩的抚养权,一方面原因是现在国家计划政策,一般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在大多数单生子女家庭,父母都希望抚养小孩。还有一方面原因是当事人对离婚的法律问题缺乏认识。故此,笔者在此想谈下离婚后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一、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3、抚养费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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