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7:08:43
法律分析:1、在严禁吸烟的地方,不准吸烟;2、生产、生活用火要有专人看管,用火不准超量。3、 打更、值宿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4、安装使用电气设备,不准违反规定;5、 教育小孩不准玩火;6、各种消防设备和灭火工具不准损坏和挪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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