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7:00:01
房屋案件,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的确认和行使发生争议而诉讼到人民的民事案件。房屋纠纷是一种较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类案件在人民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那么,当事人之间一旦产生房屋纠纷后,该如何打官司呢。下面对几类房屋纠纷案件进行说明。1、公房使用权纠纷。当事人因公房使用部位等发生争议,可向争议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若对仲裁不服,方可以纠纷相对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争议房屋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2、房屋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迁拆人就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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