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6:36:4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拓展延伸;受伤后如何确定合理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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