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8:1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条文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章,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章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的是小区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对小区内环境、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维护。因此,即便没有实际居住也应当交纳物业费。目前也有一些物业公司为没有实际居住的业主办理“房屋空置”,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物业费。,2.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业主们应当注意保留或固定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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