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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8:20:27
领取地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参加农保的从业人员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点击查看:上海市社保机构地址电话)领生育保险金需要携带的证件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本人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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