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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16:34:53
法律分析。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2、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3、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4、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法律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审批。(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三)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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