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13:47:36
一、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标准。根据已出台的《〈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了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并提出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根据该补偿标准,被拆除房屋装修部分评估中已包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空调、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接入等设施,按实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未列明的其他房屋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二、济南市房屋拆迁附属物补偿详细标准。1、砖混附属用房每平方米360-420元;砖木附属用房每平方米260-320元;简易附属用房每平方米160-220元;彩钢板房(展开面积)每平方米80-120元。2、一砖院墙每平方米40-50元;砖石(乱石)院墙每平方米35-45元;条砖院墙每平方米25-35元;砖铺或水泥地面硬化每平方米1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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