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17:11:33
法律分析: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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