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3:21:43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的羁押地点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内。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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