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8:02:37
法律分析。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XX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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