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7:56:34
[争议];对于张某能否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取得房屋,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故本案张某某可以撤销赠与,其女儿张某不能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取得房屋。第二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是具有身份关系的民事合同,依据我国的合同法,离婚协议是不能适用合同法有关规定的。依照离婚协议,双方离婚后,该房产即属于女儿的财产,只是缺少变更登记的手续,对外不产生公示公信的效力,但在三个人之间,该协议内容是具有约束力的。因此,本案张某某不可撤销赠与,其女儿可要求张某某履行赠与合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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