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7:18:3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了仲裁申请的受理条件和程序。符合规则的申请应予受理,并在5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并在5日内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若申请不符合管辖范围,仲裁委员会应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仲裁委员会未作出决定或拒绝受理,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分析;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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