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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6:05:49
律师解答。一、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以及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二、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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