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6:43:59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会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的,党组织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如果是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会被除名。但是入党后表现尚好的,会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应当“如实报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得漏报,更不得虚假报告或隐瞒不报。另外,对于要求报告的事项,若有特殊情况应如实作出说明。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的。(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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