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6:54:25
法律分析。可以继续与劳动者协商,双方在协商具体劳动合同条款时,职工可以提出其自身要求。哪怕用人单位要承担双倍工资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还是要及时“止损”,立即与这位职工协商,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作为劳动者,继续工作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既不愿意签订,又不愿意走人,这样对劳动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法律依据。《劳动合同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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