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6:58:35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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