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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3:36:54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鹤山分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决定书》。4)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5)领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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