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3:31:47
所谓的土地“行政区行政”,简单地说,就是基于单位行政区域界限的刚性约束,民族国家或国家内部的地方政府对土地问题的管理,在一种切割、闭合和有界的状态下形成的土地政府治理形态。行政区行政作为政府空间治理的一种主导形态,是历史发展和社会形态演进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或者可以说是人类社会行政区划史的伴生物。因此,只要民族国家没有消亡,民族国家内部行政区域的划分就依然存在,作为“科层制”的空间实现形式的行政区行政就将永远存在,而且也将继续是土地问题治理的主导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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