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4:07:51
法律分析:全省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同时,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法律依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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