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4:08:56
持续推进农用地整治。统筹推进园地和残次林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改善农田生态。整治区新增耕地面积应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大力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依据镇村布局规划,统筹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闲置低效以及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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