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4:34:49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后,人民法院可暂缓执行,逾期未履行可执行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在审理期间保证人提供保证,未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后,执行时即使无明确责任,可执行保证人财产。法律分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期间,保证人为被执行人提供保证。人民法院据此未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或解除保全措施的,案件审结后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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