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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15:45:17
法律分析。教师在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自行车摔伤,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应享受工伤待遇。即教师具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可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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