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1 01:49:54
1、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2、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时间截至当年12月31日,下同)。3、具有教育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教育中级职称的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医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经县委、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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