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20:12:12
法律分析。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和林业部门主管全国的植物检疫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植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带检疫标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和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专职植物检疫员分别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并发给植物检疫员证。植物检疫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技术推广、交通运输等单位及有关部门聘请兼职植物检疫员,协助检疫工作。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