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19:58:46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并要求其在15日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对于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立案之后怎么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立案之后需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相关的证据,然后等待开庭。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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