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7:21:50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有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原则判决执行的刑罚。我国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分别规定。普通数罪是指判决宣告前发现的数罪。这种数罪的并罚是数罪并罚的典型形式。根据这种情况,我国数罪并罚的原则已经详细讨论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因此,判决宣告前发现数罪的合并处罚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69条直接适用。发现漏罪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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