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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7:23:36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东中法民一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路**号**大厦一楼。负责人:余某鹏,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某胜,该公司员工。委托代理人:杨*斌,该公司员工。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容,女。委托代理人:邓某安,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陈某东,男。委托代理人:肖**,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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