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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7:21:01
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判决书范本。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松刑初字第276号。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自报王某,男,1980年7月10日出生于安徽省涡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略)。因本案于2009年10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被告人段某,男,1981年8月3日出生于安徽省涡阳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2008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600元。因本案于2009年10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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