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56:19
律师分析。1.工商部门对被执行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院受理工商部门的申请后,经过审查作出了准予执行的裁定,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以未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为由向法院申请复议,要求认定执行法院程序错误。2.因我国法律并未要求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故执行法院的送达行为符合法定程序,被执行人不得以未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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