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6:52:30
房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申请办理公证应向相应公证机构提出。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可推翻。未经公证的事项依法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法律主观。房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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